西醫涉兩年濫發52病假紙

【本報訊】註冊西醫張民冠被指專業失德,於○六年九月至○八年十二月期間,向同時任職郵政署及屠房的一名病人發出五十二張病假紙,使他連續請假兩年多,但大部分病假紙未有列明診症及發出日期,部分無列明病人是否適合繼續工作,有濫發之嫌。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控方傳召專家證人質疑張醫生未有清楚了解病人情況便輕易發出病假紙。聆訊未畢。

張民冠為骨科及創傷科專科醫生,被指控五十六項不當發出病假紙罪名。案情指,病人X先生○六年八月二日被門夾傷右手,同年九月七日首次向張求診,X聲稱於屠房任品質監控員當值時受傷,右手麻痹、手指無力並有頸痛。

批予同一郵政署合約工

X向張表示須進行體力勞動工作,張先後以病人右手肘痛、右手肘受傷、左拇指痛、右手「網球肘」等原因,向X簽發五十二張病假紙,期間數次向X建議轉工或轉到較輕鬆的崗位。X向張聲稱,病假紙會交予屠房僱主,但原來X同時為郵政署合約員工,將病假紙交予郵政署請假。郵政署其後向醫委會投訴。

專家證人骨科及創傷科專科醫生秦少陽指,他查看了張對X的診症紀錄,指張首次診治X時,已無任何醫學證據指X被門夾傷後有剩餘損傷,右手無腫瘀,初步證據指X已康復。秦少陽說,若自己是X的醫生,不會發出病假紙。但他同意,X其後覆診時病情反覆,經檢查後證實患網球肘,故認為張有三十多次向X發病假紙屬有理據,但強調理據未必合理。

張的代表律師申請不答辯三十多項被專家證人認為「有理據發出病假紙」的控罪,但遭醫委會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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