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鎖日本壽司店「板前」及「板長」壽司其中一名創辦人鄭威濤,再與生意拍檔出現錢銀糾紛。與鄭合資成立公司經營首間「板前」店的股東潘嘉聞,亦即「味千拉麵」創辦人潘慰之弟,昨入稟高院,控告鄭威濤違反董事責任,開設合共廿九間「板前」及「板長」店,要求鄭交代從中得益的帳目及賠償股東的損失。
原告潘嘉聞,以駿濤有限公司的股東名義,代表自己和鄭威濤以外的其他股東提出訴訟;而卅一名被告則包括鄭威濤、駿濤有限公司及其餘廿九間由鄭擔任董事的公司。鄭威濤昨接受本報查詢時,只表示尊重法庭,現階段不會回應,因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會交律師處理:「將來有結果咪知咩原因囉!」
按公司註冊處資料,駿濤現時仍維持○四年成立股東組合和股權比例,鄭是大股東,佔三成八股權,而曾與鄭合作經營「味千拉麵」的潘慰和潘嘉聞姐弟,則共佔三成四股權,餘下股份屬於另外五名股東。
入稟狀指,鄭威濤違反對駿濤應有的董事責任,於○五年至去年間,透過廿九間被告公司,開設和經營「板前」及「板長」壽司店,原告因此向鄭等被告索償及要他交代從中得益,並要求高院宣告鄭只是以信託方式持有該些得益。按入稟狀資料,駿濤於○四年成立,在加連威老道開了首間「板前」壽司店,該店已經結業。
原告潘嘉聞,是味千集團創辦人潘慰的胞弟,現年五十一歲。他○七年三月成為味千執行董事及市場推廣總監,潘氏姐弟於九六年在日本味千社長介紹下,認識鄭威濤,並合作發展香港味千。鄭○七年退出味千管理層,只保留約一成股份,去年底再減持。
而鄭威濤則於○四年開設「板前」壽司,潘氏姐弟有入股投資,至○七年將股份賣給以「扒王之王」集團主席李德麟為大股東的「有地位飲食集團有限公司」,李氏於○八年就入股所產生的糾紛興訟控告鄭,該案已定於三月十八日在高院處理。
案件編號:HCA 30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