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爆發「小便大戰」,四人受傷及被捕。一對情侶昨凌晨在商場徹夜談心,期間男子因人有三急,走到升降機旁就地小解,豈料途經女子目睹嚇得花容失色,同行男友護花怒罵對方,兩男繼而大打出手,兩女亦另闢戰場扯髮互毆,警員到場將四人拘捕及送院治療。
昨晨零時許,姓蔣(五十五歲)男子與姓謝(三十三歲)女友在廣田邨商場二樓電梯大堂談心,期間男方感尿急,因貪方便及趁商場人流少,急急走到電梯旁拉開褲鏈「放水」時,一對姓黃及姓陳(俱三十二歲)情侶剛巧途經見狀,陳女感到惡心及受驚,遂由男友代為出頭,大聲喝止,蔣被突然呼喝「嚇窒」,反怒罵兩人多管閒事,黃不甘示弱,反唇相譏,兩男發生激烈罵戰,繼而互相追打,拳來腳往。
兩人的女伴見愛侶打得難分難解,擔心愛郎受傷不敵,亦分別出手相助,加入大戰,互相拉扯頭髮及以花拳綉腿互毆。
附近街坊見狀報警,警方趕至制止,以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將四人拘捕,因四人俱報稱受傷,分乘兩輛救護車送院治療。
大律師陸偉雄指,在公眾地方大小便會觸犯《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八條。內容列明任何人不得在以下地方大小便,包括任何街道、公眾地方、公眾看得見的地方、建築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該公用部分並非洗手間或水廁。另外,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十二歲以下兒童的人,亦不得在沒有合理因由下,准許該兒童在上述地方大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