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期間,各大小超級市場及店舖會存放大批應節禮品,以應付消費旺季,不少店舖內均可看到疊得高高的貨物,令原本狹小的店面變得「密擠擠」,部分貨品更堆疊至天花板,令小型超市頓成貨倉,顧客在內購物有如玩「層層疊」,隨時「中頭獎」。亦有貨物堆疊至消防花灑或消防通道,阻礙消防安全,如遇火警後果堪虞。然而面對此老問題,消防處每年平均檢控只有兩宗,立法會議員直斥,消防處「踢一踢、郁一郁」,執法太少,跟進有欠積極,罔顧市民安全。
按照《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規定,逾二百三十平方米的商業處所必須按消防指引要有足夠走火通道及行人通道,惟本報巡查香港、九龍及新界多間小型超市,發現不少均將貨品堆積如山,有些更疊高至緊貼天花板,對顧客構成三大危機。
不少小型超市內隨處放滿堆積如山的貨品,貨品由地面向高發展達八、九呎高,當中不乏鐵罐包裝的餅乾及糖果,更有以玻璃樽裝着的飲品及調味品,由於有貨品疊高至天花板消防花灑頭,若遇火警,花灑頭即使遇熱灑水,但因被貨物阻擋,難以發揮滅火作用。
一些小型超市除設有一個出入口,店舖後方亦有一個緊急逃生的通道,供員工或顧客遇上火警時逃生之用,惟部分通道亦放滿了貨物或生果,阻礙走火通道,如遇火警,市民則難以逃生。
店內除貨架每一吋均放滿貨物,就連行走的通道亦不放過,疊上高過一個人的貨物,通道僅夠一個人走過。經常往小型超市購物的李太對此最是不滿,「年年都係咁,究竟有冇人理㗎!」日前她帶同四歲的兒子到店舖購物,看見通道兩旁均疊滿貨品,顧客取貨有如玩「層層疊」,「真係驚啲貨會跌落嚟,壓親我同個仔!」
白米是各大小超市常備的貨物,袋裝白米重量有五公斤、八公斤,甚至十公斤,惟有店舖趁新春旺市多入貨,更將白米隨處擺放,堆得有如小山,有些更疊高逾三十包,約有六、七呎之高,如白米傾倒而下,將十分危險。
「冇理由每年先得兩宗檢控,真係太少,應該要定期跟進。」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有關問題存在已久,消防處多年未有正視,只是「踢一踢、郁一郁」。
王更指出,早年曾發生堆疊的貨物墮下壓傷市民,證實有關問題存在危險,必須正視,尤其是小童,如在店內亂跑亂撞,很容易發生危險,而在上址工作的員工,更可能因通道狹窄及貨物堆積,容易造成工傷,希望有關部門能恒常巡查,以免問題惡化。
法律人士黃國桐表示,如店舖內疊貨導致顧客受傷,顧客可循民事提出索償,「開得間舖頭就預咗有客入嚟,梗係要保障客人嘅安全。」黃指出,有關意外可以預期又可防範,負責人需負上相關責任。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過往三年,該處對全港超市共有七十四次巡查,並就阻塞走火通道個案作出六宗檢控。發言人指出,按照《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指定的超市需設有自動噴灑系統、機械通風系統的自動停止設施、緊急照明、手控火警警鐘及手提滅火筒,若商業處所擁有人或佔用人未有遵守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二萬五千元,並可就及後違規的每一天部分時間另處罰二千五百元。
圖/文:探射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