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當選最佳老師的中學男教師涉在家非禮十七歲女生案,被告昨被裁定一項非禮罪表證成立,他自辯稱,女事主X當晚一臉抑鬱要求到他的家「傾嘢」,他粗心大意下應承,忘了與女生獨處時要有所避忌。
對於居所閉路電視拍下被告在電梯內用手摸X頸項,已教書十二年的被告直言,事後始覺自己行為不恰當,但堅稱與X只是普通師生關係,沒有非禮她。案件下月十日續審。
三十五歲被告姜家俊說,他九八年自中文大學中文系畢業後即投身教師行列,○七年加入案發中學任教中文科,前年開始在中大攻讀碩士課程,同年認識現任女友,準備今年結婚。被告前年擔任X的中四班主任時開始與X熟絡,當時X是班會主席,經常找他傾談班務,而X曾替他搞生日派對及曾當眾稱讚他,令他覺得X對自己特別好。
去年七月二十六日被告約了X到其淘大花園住所附近傾談班會活動,由於X一臉抑鬱要求到他的家,他遂應允。X一入屋便走進入被告的睡房大呼:「張床好軟熟呀!」並攬着枕頭「碌咗幾碌」,被告制止,X遂走出廳與被告聊天至晚上九時許才離開,期間無發生任何非禮事件。
案件編號:KTCC 645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