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訪港團簽約禁劏客

為打擊內地入境團零接待費及劏客等惡行,本港與內地下周二(二月一日)起聯手出招整頓業界秩序,規定內地組團旅行社與香港接待社下月起必須簽署合同,列明團友在港的購物地點及購物次數等資料,旅行社及導遊不得強迫旅客購物。另外,旅遊業議會亦會在下月推出導遊扣分制,防止導遊阿珍罵客事件重演。

國家旅遊局昨日發出通告,表示該局與本港旅遊事務署下月起共同推行《內地居民赴港旅遊組團社與地接社合同要點》,規定兩地旅行社出團前須簽署合同,雙方確認團友吃、住、行、玩的安排,合同特別須指出在港的購物場所、次數及時間,自費項目也要註明內容價格。

同時,合同規定接待社不得以低於成本價承接旅行團,接待社及導遊更不得欺騙或強迫旅客購物。另外,為防止再有旅行團在深圳遭「賣豬仔」多次易手,以免一旦發生問題時難以追究,深圳市旅遊局今年起規定只有當地卅四間合資格旅行社可接待赴港旅行團,旅行社須在旅客名單上蓋章備案。

至於本港旅議會下月也會推出十招規管業界運作,包括導遊扣分制及一團一導遊等,導遊若兩年內違規被扣滿三十分就會被停牌甚至釘牌。議會近日更羅列部分違規例子(見表),若有旅客因拒絕購物而被遺棄街頭,或者購物不足而被困在商店數小時,導遊均涉違反守則,若導遊被裁定違規,將視乎違規的嚴重程度扣零分至二十分不等,若兩年內扣滿三十分,導遊將停牌三至六個月或釘牌。

工會憂打擊生計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希望新措施有助杜絕劏客及零接待費行為,令國家旅遊局能早日解除對香港的消費警示。議會日後如收到強迫購物投訴,並懷疑與零接待費有關,會要求本地旅行社提交與內地簽訂的合同以便跟進。他指,明白業界內有反對聲音,議會初期會彈性處理投訴個案,亦願與業界溝通,聆聽意見及作出檢討。

香港導遊總工會曾表示擔心旅議會規管新招打擊導遊生計,批評議會未有先解決導遊遭旅行社剝削、被迫墊支買團及無底薪等問題。不過,業內近日有消息指部分導遊已跟旅行社達成協議,導遊毋須再墊支買團,每日更可收取每名旅客廿五元的服務費,令到反對聲音減少。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昨晚暫未能回覆查詢。

記者林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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