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之為甚,豈可再乎?壹淫媒三個月內兩次網上宣淫,而影視處則三個月內兩次放生,一個誨淫誨盜,一個姑息養奸,一個視法律如無物,一個視執法為兒戲,官淫勾結,狼狽為奸,端的是無法無天。有人說一國兩制已死,其實死的不是一國兩制,而是香港的法治。
問問大家,如果有人打劫,是否事後將贓物交還苦主就沒事?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荒謬的,犯了法就是犯了法,不管事後如何遮掩,如何補救,都無法改變事實,都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壹淫媒旗下兩個網站播放的兩個短片先後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但影視處兩次皆不予檢控,這豈止是姑息養奸,簡直就是助紂為虐。
欲縱之罪,何患無詞,影視處上次不檢控壹淫媒的理由是相關網站已加上警告字句,今次的理由則是不雅內容已刪除。這等於說,劫匪只要交還贓物就可免被檢控,強姦犯只要事後道歉就可逍遙法外,這到底是甚麼混帳邏輯,又是哪門子法治!
實際上,賊膽就是這樣煉成的,皆因影視處百般包庇,壹淫媒網上宣淫才會愈來愈肆無忌憚,一時露胸,一時搓胸,下次不知還會弄出甚麼新花樣。最好笑的是,爛果報動不動就罵別人「惡晒」,其實,最惡的就是壹淫媒自己,百次宣淫,百次獲放生,除了淫賤黎之外,還有誰能獲得港府如此「明益」?影視處有法不依,違法不究,香港法治掛羊頭賣狗肉,可以收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