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役解放軍涉嫌強姦和企圖強姦十七歲繼女案,被告昨在高院繼續自辯,他聲稱繼女或因向他求買新手提電腦不遂而誣告他;他又承認曾與繼女接吻並無性交,控方質疑他說謊,他即反駁:「我係軍人出身,誠信係最重要!」當控方追問為何他不顧誠信與繼女接吻,他解釋:「我係一個理性嘅人,我知道唔啱,所以即時停止。」
卅七歲被告供稱警員替他錄取會面供詞時施以威逼利誘,聲言「唔合作就好似大陸公安咁對你」,取消他將可獲得的永久居民資格;另一方面又指「同個女自願性交唔算犯法」及可助他領取身份證。
在控方盤問下,被告承認曾與繼女接吻,而妻子質問他是否曾與女兒發生性關係,被告表示因不想令妻女關係惡化,故他當時承認,但無即時解釋亦無提及是繼女引誘他。
控方質疑他說謊,他反駁指自己是軍人出身,最重視誠信;又指自己是理性的人,明白與繼女接吻行為不當,故當時亦即刻停止。被告又稱繼女事後表示,因只想試探母親是否關心她,才向母訛稱與被告發生關係。
案件編號:HCCC 38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