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鴻燊有句名言:「我嘅字典裏頭係冇個『輸』字!」在賭業爭霸戰中靠「食腦」及膽量屹立半世紀的賭王,原來在今次分產風波中再顯老謀深算本色,上演一場虛實莫測的「好戲」。據悉,賭王原來對局勢早有分數,但迫於形勢而施展緩兵之計,前日順應要求粉墨登場親述「好錫屋企人,無話告來告去」宣言,他甫甩身返回自己大宅隨即亮出「撒手鐧」,指派律師入稟高院,控告二房及三房成員違反董事責任,不恰當地將他名下公司Lanceford的股份分配給二房及三房名下公司。賭王已正式宣戰,戲肉還在後頭。
賭王雖然行動不便,但腦筋不減當年,他除了委託其代表律師高李嚴律師行入稟高院外,更依足法律程序,在入稟狀中簽名確認入稟狀的內容屬實。原告是何鴻燊本人,十一名被告依次是女兒何超鳳、超瓊、二太藍瓊纓、Lanceford董事禤永明、女兒超蕸、超儀、兒子猷龍、三太陳婉珍、Action Winner Holdings Limited(簡稱AWHL)、Ranillo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RIL)及Lanceford Company Limited。
據悉,自賭王透過律師高國駿高調向外宣稱自己被搶劫,打算提出法律訴訟解決事件後,賭王即受到二房及三房輪流游說要求他打消入稟念頭,有人軟硬兼施要求賭王公開「保證」,甚至答應親自宣讀聲明並公開表示不再聘用高國駿。
賭王對此則心中有數,他為求脫身,實行順應要求做場戲,更刻意在鏡頭前表現精神不濟,讀稿斷斷續續,但他甫返回大宅,立即指令高國駿入稟法院,追究二房、三房。亦因此,高國駿向傳媒發言亦一直強調何生精神良好,稍後會有「驚喜」,並展示何生再確認要他入稟追究的信件。
賭王在入稟狀指稱,何超鳳、超瓊、藍瓊纓及禤永明違反對Lanceford應有的董事責任,於早前不恰當地或不合法地將5,053股及4,945股Lanceford的新股分別配給AWHL及RIL兩間被告公司,Lanceford在該次分配新股活動中未獲提供十足的代價,而該次分配新股活動也違反Lanceford的章程及《公司條例》,何鴻燊因此以Lanceford股東身份要求上述四人賠償損失。
由於何超鳳、超瓊、超蕸、超儀、猷龍及陳婉珍是AWHL及RIL兩間被告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何鴻燊因此要求高院向他們六人分發禁制令,阻止他們處理獲分配的新股及利用該些新股的投票權。
何鴻燊同時以自己和Lanceford股東的雙重身份控告AWHL及RIL,向該兩間被告公司索償,並要求高院向兩間被告公司頒發禁制令,阻止該兩被告公司處理獲分配的新股及利用該些新股的投票權,特別是阻止該兩被告公司透過Lanceford的股份處理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投票。
何鴻燊另要求高院下令撤銷上述Lanceford分配新股的活動及更正Lanceford公司註冊資料。
案件編號:HCA 14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