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男教師去年暑假邀請他任教班級的一名十七歲女生回家玩貓及共進晚餐,更在住所燃點蠟燭和香薰迎接,期間被告疑藉詞疲倦將頭挨到女生肩膀,復拖女生入房同睡一床,更涉嫌將頭部枕在女生胸部並撫摸女生乳房非禮,又聲言:「你係我嘅人,我會幫你升班」。女生稱因受驚沒有反抗,翌日始將事件告知另一男教師及報警,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
三十五歲被告姜家俊否認一項非禮罪,即去年七月廿六日在淘大花園J座住所內非禮女事主X。被告昨身穿筆挺西裝到庭,有數名男女親友陪伴,他應審期間表現鎮定,不時直望X。
X昨在屏風後作供稱,她○五年入讀案發時中學,因經常遲到及與老師頂撞而要重讀中一,中三時與教中文的被告認識,中四時被告則任X班主任,X形容被告為人幽默搞笑,二人關係良好。X去年二月更曾發動同學及其他老師替被告慶祝生日,令被告十分感動。
去年七月放暑假前,被告表示要答謝X在音樂比賽的努力,主動邀請她單獨晚膳,並交換了手提電話號碼方便日後聯絡。七月廿六日早上被告致電X,邀請X當晚七時半獨自到被告住所晚膳及玩貓,X與女友人商量後決定應約,並通知了母親。
X到埗後發現大廳點了蠟燭及香薰,只開了一盞枱燈,X問被告為何不見有貓,被告推說哮喘發作將貓關在廚房。被告招呼X坐在梳化上,被告則坐在X身旁並將頭挨近X肩膀表示:「尋晚失眠好攰」,X驚慌下縮一縮稱:「唔好」,但被告無理會,稍後又自稱不舒服要入房休息,並拖着X的手入房。
被告入房後躺在床上,又叫X躺下,X以雙手環抱腰間側躺背向被告,被告提議X向X母親訛稱宿營,以便留下過夜,並打開被單蓋着兩人,被告又強行壓低X的肩膀使她平躺床上,被告則側躺着及摸X的腰及胸,又說:「你戴錯bra,唔啱戴呢隻」,之後又將頭枕在X的胸部要求「瞓一陣」。被告期間又向X說:「我對你最好」、「你係我嘅人,會幫你升班,升番中文平時分」,並着X不要減肥,因「會減埋個胸」,又聲稱與女友吵架,問X曾否與男人上床等,更咬了X的手臂一口,X不敢大動作反抗被告,故除了打被告的頭一下外一直啞忍。
被告之後按承諾在九時半讓X離開,X隨即相約女友人到黃埔僻靜處傾訴至凌晨,翌日決定致電通知另一相熟男教師,再一同回校知會校長及社工,各方商量後決定在七月廿九日報警,被告八月三日被捕。被捕前被告仍發多個手機短訊給X要求她回電,短訊內容包括:「你捨得打嚟未呀?旨意你救命就死得啦」及「打畀我,唔係以後唔理你。」
辯方盤問時則大爆X在當晚主動向被告透露,曾與高年級男生拍拖及該男生要求她脫衣等「私事」,X坦承曾與該男生在家中接吻,但強調二人無拍拖。辯方律師聞言質疑:「錫嘴都唔叫拍拖咁前衞呀」,X從容回應:「都無講過話一齊」,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 645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