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親愛的父親:
謝謝您在二○一一年一月五日的來信。
首先,我想就無法在周三下午與您見面致歉,我實在是分身不暇,不過,Ina(陳婉珍)、Pansy(何超瓊)及我最終在周三晚上與你會面,我十分欣喜任何可能出現的誤會已經解除,您把澳博控股的股份分配予Angela Leong(梁安琪)後,Ina(陳婉珍)、媽媽及我們所有子女都很高興您再確定送贈澳娛股份予媽媽及Ina(陳婉珍),以維持家庭和諧及聚集對澳娛的控制權。此外,Lanceford的股權分配亦在您的指示下完成,我很開心您再次確認您的指示,我相信就此不會再有任何疑惑。最後,如您所知,澳娛的控制權依舊在Lanceford手上。
除此之外,我歡迎任何與您及其他家庭成員討論如何繼續營運您在過去四十年成功建立的事業,若您希望我召開一個家庭會議商討,我十分樂意去做。
(何超鳳簽名)
Daisy
附註信件副本
以此確認我再重申送贈澳娛股份予Lucina(藍瓊纓)及Ina(陳婉珍)的指示。
(何鴻燊簽名)
何鴻燊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