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花柳全稱自保搶先反擊

【本報訊】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涉嫌在獄中以削尖牙刷插傷兩名倉友案,被告昨出庭辯指,多年前因拒絕當屬獄中黑幫的事主之「手下」,更多次遭對方襲擊,因而互生嫌隙。事發時他被事主呼喝交出報紙後,他以粗言「回敬」,對方則腰間藏物似有所行動,他遂「先下手為強」搶去該削尖牙刷反擊「亂插」。而他遭控方連番質疑時,即大呼「『花柳全監房拉登』呢七個字,無人會信我!」

自稱信教唔想搞咁多嘢

被告何毓桓(五十一歲)日前被裁定傷人及襲襲兩罪表證成立,他昨自辯指,自○六年在獄中認識有黑幫背景兼賭博莊家的事主麥少榮,麥多次招攬他當手下「收爛帳」,惟他自稱已信基督教「唔想搞咁多嘢」而拒絕。何又聲稱協助麥帶波經馬經入獄的二級懲教主任陳慶文自此針對他,先誣衊他「唔着衫」見太平紳士等,事件令他被加監,何遂決定入稟小額庭向陳索償及向廉署投訴。

何續指與麥多年來互有過節,更五次遭對方襲擊,直至案發(○九年四月廿日)前兩日,麥之「頭馬」建議要求雨天可到室內運動場活動而與懲教對抗,惟事件被另一囚友「報寸」而令麥一干人等被扣查,麥認為是何「報寸」而企圖突襲。何又指一直想調倉遠離「惡人谷」但被拒,終事發日午飯後因閱報的問題,麥疑有所行動,他聲稱為自保才按着麥,搶去該物品分別向麥及其手下宋國輝猛插,直至被懲教員拉走時方知手上物是削尖牙刷。案件下周一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 32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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