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縱火慘案 家長嘆太遲

「如果當時就批佢哋落嚟,小星就唔使死,依家已經太遲!」政府昨日終於公布批准港人內地超齡子女來港,惟團圓的背後卻有一段悲痛的往事。一批爭取居港權的港人內地子女於○○年到灣仔入境處總部示威,期間有人縱火,爭取居權人士林小星與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慘被燒死。

○○年八月二日,近三十名爭取居權人士到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十三樓示威,要求政府發放身份證及約見入境處處長,至下午六時仍不肯離去,期間有人燃點裝有天拿水的玻璃樽縱火,共導致五十人受傷,其中梁錦光及林小星被嚴重燒傷,不幸傷重死亡。

施君龍廣州重過新生活

警方事後控告七名有份縱火的爭取居權人士,其中首被告施君龍更被判囚終身,上訴後改為判監八年,他於○五年出獄被遣返內地,據悉,現已在廣州重過新生活。當年協助爭取居權人士的孔令瑜表示,已沒有聯絡施君龍,未知現在生活如何;至於其餘六名被控人士,則由判監十二至十三年,上訴後改判監七年四個月。

林小星的父親昨日向本報表示,若政府當年在終審法院宣判港人內地子女有居留權時便接受有關申請,便不會發生該宗悲劇,他的兒子亦不會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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