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振聰拗2億訟費凍過水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元遺產案的上訴聆訊昨結束,上訴庭押後頒發判決書。陳振聰與華懋慈善基金(下稱華懋)的律師在聆訊結束後寒暄一番,陳振聰的律師更聲稱雙方可能後會有期。華懋的律師團對案件勝算充滿信心,希望上訴庭盡快有判決。昨日聆訊的焦點主要是陳振聰一方就涉及逾二億元的訟費提出上訴,但陳的代表律師在陳詞期間不停遭上訴庭反駁,上訴庭最後毋須華懋和律政司就訟費命令作任何回應。

這宗世紀爭產案的第二回合原本排出十日審期,但只聆訊三日半便結束。華懋與陳振聰雙方律師在聆訊期間雖針鋒相對,但在聆訊結束後卻流露出輕鬆的一面,陳振聰律師團領軍人物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Mill與華懋律師團領軍人物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寒暄一番後才離開。

陳方大狀:後會有期

Ian Mill向張健利說:「也許我會再見到你,誰曉得!」兩人又握手,張健利伸手拍拍Ian Mill的膊頭。未知Ian Mill所指的後會有期是否暗示雙方可能會在終審法院一決勝負。華懋的代表律師何文基被問到他對判決的預期時說:「我哋好有信心。」何表示,他們希望上訴庭法官羅傑志在下月退休前能頒下判決書。

陳振聰昨就原審法官的四項訟費判令提出上訴。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林雲浩表示,陳振聰在雙方其中三項有爭議的論據中獲勝,原審法官下令陳振聰付八成訟費是不當的,應該五折找數才正確。上訴庭卻向林指出,上訴庭三名法官不是原審法官,很難決定五折埋單是否恰當。

林續指,華懋在高院原訟庭開審前不久才首次提出偽造○六年遺囑的理據,原審法官卻要陳振聰付懲罰性訟費,對陳振聰不公。上訴庭向林表明,如果上訴庭維持○六年遺囑是偽造的判決,陳振聰拿一份假遺囑要法庭審理,P:應該要付懲罰性訟費。

林又表示,案件仍未有終審判決,原審法官不應下令陳振聰支付遺產管理費。另外,華懋有自己的律師團,律政司根本無必要參與訴訟,原審法官不應要陳振聰支付律政司的訟費。上訴庭向林指出,律政司只是監察進展,所用訟費不多,而且華懋一度因財困而有可能要由律政司代表,律政司向法庭提供協助,縮短了審訊時間,律政司應該可以取回其訟費。

案件編號:CACV 62 & 101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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