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申請有下降趨勢,截至去年底,基金接獲的申請有四千四百五十多宗,較前年下跌三成九,累積盈餘二十一億五千二百多萬元;但去年因欠薪而被定罪的傳票較前年增加一成三,有一千四百八十多張,其中涉及公司董事及負責人被定罪的傳票更由前年的三百四十多張,勁升三成七至四百七十六張。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遞交的文件顯示,勞工處去年共處理了二萬零五百多宗勞資糾紛個案,較前年的二萬四千多宗下跌一成六,涉及倒閉、清盤及裁員等的糾紛亦只得二十九宗,較去年大幅減少五成九。
為阻嚇公司董事或承判商等濫用破欠基金,當局加重罰則,法庭過去兩年向涉案的董事或公司代表等,判罰一百六十至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或監禁四至八個月不等。同時,過去三年,共有六十二名公司負責人被取消任公司董事的資格,年期由一年至五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