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釘契僭建屋照買照賣

全港現有約四十萬個僭建物,屋宇署僅以「未有即時危險」為由向業主發「警告通知」,並按例將通知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惟阻嚇力度成疑。觀塘區有物業被釘契仍不乏交投,業主「樓照賣、錢照賺」。今年施政報告雖宣布重點打擊僭建物,又計劃成立僭建物資料庫,但現實情況與執法卻跟政府施政背道而馳,議員與關注團體狠批屋宇署的「拖字訣」政策勢令施政宏圖淪空談。

觀塘區居民阿輝(化名)所居大廈天台僭建物林立,原本寬闊的空間僅餘下狹窄小巷。阿輝指頂樓多名業主於十多年前陸續加建「天台屋」,至今最少已有十間僭建屋,「有啲業主仲誇張,將頂樓天花打通上天台,實行自製複式單位!」然而,即使違規情況嚴重,屋宇署多年來一直未有取締,「(屋宇署)派人嚟睇完就算,話冇即時危險喎,唔通冇即時危險就乜都得?」

買家願承擔僭建風險

阿輝近日更聞悉,有僭建天台屋雖被「釘契」,但仍能成功轉手,而買家亦未有清拆僭建物,「釘咗契都冇阻嚇性,咪一樣可以買賣,可能貪佢僭建完地方好用咗添!」

屋宇署發言人承認,涉事大廈為○四年「大規模清拆行動」目標樓宇之一,已向有違規業主發出清拆令,大部分業主已清拆僭建物,但鑑於天台僭建物並非伸建於大廈外牆,故不屬上述行動清拆項目。發言人強調,已向有關業主發「警告通知」並將通知交予土地註冊處(釘契),有關警告通知只會在業主清拆僭建物後方會注銷。對於被「釘契」物業仍能轉手一事,發言人僅重申,物業交易乃買賣雙方決定,署方不作評論。

驗樓師詹濟南表示,僭建物雖未能構成即時危險,但仍不容輕視,以「打通天花」為例,工程需由專業人士計算牆壁受力能力,「如果郁到主力橫樑隨時會冧樓!」

「警告有咩用?一係就直接入稟告業主!」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怒斥屋宇署向來視作「撒手鐧」的釘契阻嚇力欠奉。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王國興則警告,購買僭建物業具一定風險,又批評屋宇署「拖得就拖」,「講咗僭建問題咁耐,今年先話請顧問公司整個僭建資料庫,有鬼用!」

王國興續指,資料庫只是解決僭建問題的起步,倘當局官僚作風不改,政策終也只會是「雷聲大、雨點小」,難有實際效果。

記者:梁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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