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重拾「行政主導」優勢

有報道引述新任港澳辦主任談及中央就未來香港特首人選的框架意見:第一,特首是從政府問責班子中產生,能保持相對穩定,有一定班子基礎,有利管治,體現行政主導;第二,中央政府希望第四屆特首能夠較順利、有自己班底配合、有良好政績。

從中,我們看到中央釋出了對特區政府的兩個關注:「行政主導」與「管治班子」。

《基本法》沒有明言「行政主導」,但《基本法》內有相當一部分描述了中央政府賦予特首及特區政府決定、制訂並執行政府政策的主導權。

名義上,香港仍沿用港英時期「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然而,回歸以來,很多社會人士觀察到特區政府並沒有徹底執行「行政主導」。尤其是近年來,經濟上,廣深港高速鐵路撥款導致「八十後」圍堵立法會;民生上,將軍澳堆填區擴建令遭立法會廢除;政治上,「五區公投」煽動反對政改方案和挑戰國家主權等,特區政府在這些議題上都處於弱勢。

特區政府的無力,致使中央政府在香港政制問題上備受批評。形形色色挑戰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駐港機構的行動,令反共情緒日益高漲。愛國陣營裏,有人擔心香港將會淪為反共基地,香港貢獻祖國的優勢褪色,甚至淪落為祖國的負擔,「行政主導」旁落正是問題所在。

二○一一年伊始,香港進入連續兩年的選舉年,尤其是特首選舉和管治班子的組成,能否眾志成城強化「行政主導」、領導香港社會民心回歸、體現國家主權,都倍受中央政府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