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淫辱少女案睇水男子勞教

【本報訊】離家出走十五歲少女,在街頭遇男友人,遭對方夥兩男子挾持到旺角公廁,其中兩男推她入廁格內並迫令她替當中一人口交,兩男早前已認罪及判刑;在廁外把風並曾拍照「留念」的另一青年,經審訊後被裁定協助及教唆他人非禮罪成。

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指,被告雖只負責「睇水」,但行為鼓勵了其他被告非禮X,罪責嚴重程度與兩名同黨相同,判他入勞教中心服刑。

廿歲被告梁德文被控去年五月八日至十五日在旺角富榮花園公廁內,教唆十五歲少年非禮十五歲少女X。被告負責在廁所門外睇水,在X被非禮期間拍照,他見有巡警途經即通知廁格內的兩名同黨逃走。

案件編號:DCCC 841/2010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