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攀窗偷窺女鄰 瞥伯判感化

【本報訊】有遊蕩前科的中年已婚漢在凌晨時分,危站住所窗外的平台偷窺女鄰居洗澡,他早前承認一項有違公德行為罪,裁判官昨判刑時得悉被告十多年前有一次同類案底,加上仍居原址,稱非常擔心他會再犯,但最終決定給予機會判處感化一年,期間必須按指示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案情指被告盧燦芳(四十七歲)與妻子居於將軍澳新都城,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凌晨一時,他被發現危站住所窗外平台偷窺卅九歲女鄰居洗澡,女鄰居的女傭從廚房發現被告,通知男僱主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 746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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