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要求傳召前行政長官作供,但法官昨日在庭上宣讀現任行政長官的回覆,拒絕讓前行政長官出庭作供,而辯方傳召的現任立法會議員亦以書面回覆不出庭。辯方表示,鑑於案件進入結案階段,放棄再聽取證人供詞。
審訊歷時近一年
這宗牽涉十三名被告及公司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案件,自去年四月初開審至今,跨年審訊,快要告一段落。
根據《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議員須獲立法會執行委員會許可方可出庭作證人、鑑定人或陪審員,或作為聲明人或嫌犯應訊。
另外,根據《對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的限制規定》,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要由行政長官許可,始能在刑事程序中作證人、鑑定人或聲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