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咎困擾 不敢面對舊愛

【本報訊】墮樓青年以如此極端行為「逃情」,犯罪學家黎定基估計,最有可能是因為他受到責任感或罪咎感困擾,不敢面對。如果男女雙方曾有一段複雜的感情,例如涉及錢債糾紛、肉體關係甚至女方曾為男方墮胎,都有可能使男方產生強烈責任感或罪咎感,作出逃避、自暴自棄,和自毀等非理性行為。

分手宜交代清楚

黎續指,內地近來流行以「青蛙」形容男方,反映了時下很多年輕男子害怕負上責任,容易作出「逃情」,跟從前的男女關係十分不同。女性亦會發生類似的行為,只是會以其他方式表現,如濫交、手等,有些性情較剛烈的女性更會召閨中密友襲擊前男友。黎勸喻不論是男或女,分手時都應該學習如何和平地處理。

觸動輔導中心性治療及家庭治療總監程翠雲表示,一般女方分手時多會交代分手原因,而男方分手時,則會以失蹤和斷絕聯絡來處理感情關係,但這些行為會深深地傷害女性。程建議男女分手時宜說清楚,如覺得當面交代會引起尷尬或不快,可以電郵、短訊或請親友代為傳達。她指出,「懂得開始,懂得結束」是拍拖應有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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