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醫生杜振峰釘牌15月

【本報訊】已有「前科」的婦產科專科醫生杜振峰,涉在美容中心為女病人注射未經本港註冊的減肥針藥,及後女病人腹部腫痛並出現硬塊,向醫務委員會投訴。事發至今擾攘五年,醫委會經紀律聆訊後,昨終裁定杜振峰專業行為失當。醫委會批評杜振峰再次干犯同類指控,案情嚴重,且企圖否認曾為女病人進行治療,並無顯示悔意,故不考慮辯方求情,重判杜振峰即時停牌十五個月及刊憲譴責,且申請復牌時需受兩年監察及審查。

藥袋未寫上姓名

杜振峰由聆訊展開至昨日均缺席聆訊。他被指控於二○○五年七月,在美容中心醫美健為X女士進行減肥療程,替X注射未經本港註冊的減肥針藥,處方給X的藥物藥袋上沒有寫上醫生及病人姓名、藥名及處方日期,且於○六年二至四月拒絕向X的代表律師提供醫學報告。醫委會為此展開歷來最長、為期十日的聆訊,昨終裁定杜振峰專業行為失當。

辯方律師早前曾指,案發當日並非杜振峰為X打針。醫委會昨指出,該美容中心由杜振峰母親作股東,故杜與中心關係密切。X曾三次與杜見面,中心職員曾告知她主診醫生為杜振峰,且醫療報告上亦有杜振峰簽名。至於杜振峰表兄作供時,指稱案發當日為杜振峰慶祝生日,並同時為女同事向杜索取醫學意見之說法,醫委會認為不合邏輯及不可信。

醫委會批評,杜振峰於二○○○年已因不恰當地為一名孕婦切除子宮、輸卵管及卵巢被醫委會發警告信,今次屬再犯。杜於事件中未有在藥袋妥善標籤並非一時忘記,而是欲否認曾參與X的療程,而杜為病人注射未註冊藥物,該藥物安全性存疑,且可出現副作用,嚴重危害病人健康,更可是刑事罪行,惟警方未能搜索有關證據。

重判及刊憲譴責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案發至今五年半,杜振峰亦受事件困擾及影響名聲。醫委會則指,杜振峰曾提出司法覆核以向X索取醫療報告,惟該報告由杜撰寫,杜沒理由提出司法覆核索取,認為杜教唆拖延紀律聆訊,故不考慮其求情,決定重判杜即時停牌十五個月及刊憲譴責,且申請復牌時需就藥物標籤、醫療紀錄的保存及妥善用藥方面接受兩年監察及審查。

醫委會表示,最近不少同類案中醫生均沒在藥袋上寫上姓名,以否認曾參與醫學療程,故建議市民光顧美容院接受註冊醫生治療時,應要求美容院在收據及藥袋上顯示醫生姓名,以便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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