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倡停收垃圾一周

「不要搞我後花園」乃市民普遍對厭惡設施的態度,擴建垃圾堆填區如是,興建垃圾焚化爐如是,築骨灰龕亦如是。民選代表若不想民所想,欲連任肯定不可能。所以,政府諮詢區議會,肯定無一不反對增加區內破壞環境、令物業貶值的不受歡迎設施。既然如此,再作諮詢只不過是白費時間。

我認為,解決此問題最佳方法是權力下放,政府不再干預地區處理垃圾小事,停止所有官辦垃圾堆填區運作,把處理固體廢物的權與責授予十八區區議會,並將現時港府用於處理固體廢物的開支,按人口計,攤分各區議會,讓地區自行決定如何運用這筆資源。

區議會亦可把權力進一步下放,把處理固體廢物權與責授予個別住戶,同時讓他們攤分從政府所獲資源。自此之後,便自家垃圾,自家處理。後果怎樣?

住戶再不能一如既往,把垃圾放垃圾袋紮好放後樓梯,等他人收集了事。若找不到妥善方法把垃圾棄置或清除,如在居所廚房將之燒掉,自己家居不久便垃圾堆積如山,臭氣沖天,蟲害孳生。若不着力「減廢」及把舊東西循環再用,便名副其實的「再沒有生存空間」。屆時,住戶便再也不敢隨便貪新棄舊,更不會無故裝修,固體廢物必大減九成以上。

環保團體應倡議「停止收集垃圾周」,令市民認知垃圾在眼前消失,並非必然;以又臭又礙眼經驗,警醒教育市民須好好承擔「減廢」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