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警涉警署內監守自盜

【本報訊】兩名警員涉嫌先後在旺角警署內盜取市民的失物,各自偷去二百元,並各被控一項盜竊罪。兩宗案件昨在觀塘法院提堂,裁判官將兩宗案件押後至二月十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及決定會否加控兩名被告其他罪名,兩名被告則續准保釋。

其中一名被告為警員吳兆輝(四十五歲),控罪指,吳於去年八月二十三日,在旺角警署內偷取屬於何笑薇的二百元;另一名被告為警員孔志東(三十五歲),控罪指,孔於○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旺角警署內偷取屬於陳慧儀的二百元。兩名被告於應訊後結伴離去。據了解,兩案所涉案的金錢均為市民失物。

控方指,考慮到兩名被告的身份及他們有潛逃機會,控方雖不反對他們保釋,但要求禁止他們離港。代表吳的律師透露,由於吳的妻子剛於兩個月前在內地誕下女兒,吳要定期返回內地照顧母女兩人,而吳已將所有金錢匯給妻子,故未能增加保釋金。

裁判官有見押後期跨越春節假期,故批准吳續以現金二百元保釋,並准許吳於二月一日至十一日期間離開香港,孔則繼續以現金二千元擔保外出及在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KTCC 118、1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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