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速遞員庭上高呼願娶弱智女

「你是否願意娶某某為妻?」原屬神職人員向新郎提出的問題,昨竟成法官問被告的問題。婚姻失敗中年速遞員與輕度弱智女同事墮愛河,並到時鐘酒店性交,其後被捕。他昨承認一項非法性交罪,法官量刑時追問被告是否願意娶事主為妻,被告高呼願意。法官半信半疑,輕判被告入獄十五個月。

五十歲被告譚廣立原本被控強姦、未經同意下肛交、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性交及肛交罪等四項罪名。他只承認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性交罪,但否認另外三項控罪。控方接納他的答辯。

案情指廿四歲女事主在一歲時被確診為遲緩人士,她數年前開始在銅鑼灣一快餐連鎖店工作,被告則於前年入職該店。去年三月中,被告和事主在上班前到時鐘酒店性交,導致兩人遲到,但他們「前後腳」返回公司。事主其後擔心會懷孕,向母親透露自己於案發當日與被告「開房」,事件因而被揭發。被告被捕後承認與事主到灣仔的時鐘酒店性交。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曾經歷兩段婚姻,育有一女。被告的第一段婚姻以離婚收場。被告第二度結婚後,最後與內地妻子失去聯絡多年。被告在快餐連鎖店任電單車速遞員時,遇上事主。被告於前年底目睹事主被上司責罵而哭泣,由憐生愛,其後與她交談,取得她的電話號碼,又接她放工返家,兩人開始拍拖。

稱共墮愛河非佔便宜

辯方強調被告並非想佔事主便宜,被告與事主交往時學習對方家鄉方言的歌曲,又送上小禮物,以取悅事主。惟高院法官彭偉昌質疑,事主連複雜的說話都講不到,又不懂得點算金錢,正常的男人為何會願意與她發展男女關係。

法官在看完被告寫的求情信後,直接問被告是否願娶事主為妻,被告在犯人欄內高聲及堅定回應說:「是」。法官仍半信半疑地追問被告說:「係真定係假呀?講笑呀?」被告再答說:「真」。

法官表示,他對被告追求事主的目的仍有懷疑,但會接納他們兩人的確曾拍拖。雖然事主同意與被告性交,但法庭要保護像事主那一類人士。鑑於被告並非在結識事主後迅即帶她到時鐘酒店性交,因此輕判被告入獄十五個月。

案件編號:HCCC36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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