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瑜伽協會呼籲市民勿以為瑜伽中心規模愈大愈可靠,因該等中心並非專業經營而以營商為主,常以平價月費游說客人購買長期預繳計劃,隨時出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指,《商品說明條例》修訂建議是禁止不良營商手法的刑事條文,會於本立法年提交立法會審議,但仍認為強制訂立冷靜期並不是解決預繳式消費問題的最有效方法。
銀行公會主席和廣北則稱,金管局早前已針對預繳式付款計劃向銀行發出指引,是次再有瑜伽公司結業,對消費者影響不及過往,強調銀行會沿用措施應對瑜伽等公司結業以減少影響消費者。金管局曾於去年八月要求銀行實施分期付款計劃風險管理新措施。
昨日停業的LIVING YOGA兩個中心均租用全層商場,香港瑜伽協會創會主席劉泓汛透露,早於去年中已聽聞LIVING YOGA經營困難,早前亦曾賣盤。他坦言,「收每月五、六百元任玩才僅夠維本」,長期經營的專業瑜伽中心難以每月二百多元、甚至是八十八元任玩的蝕本價招客。
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共接獲五百宗瑜伽中心的投訴,當中三百三十三宗涉及倒閉,涉及金額近三百三十七萬元,是過去四年最多。LIVING YOGA停業,再次引起社會關注預繳式消費問題,並炮轟政府拒絕就美容及瑜伽等服務設銷售冷靜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強調,建議的刑事條文,是直接禁止營商者收取預繳款項時沒有能力或意圖能提供服務或產品的不良營商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