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九管理局涉嫌「漏招」,在正式聘請謝卓飛任行政總裁前,未有要求他驗身或提供任何健康報告,證明他足以勝任該重要職位。最後謝以健康理由突然辭職,管理局亦未按合約要求他作出賠償,做法十分慷慨。管理局成員否認「漏招」,聲稱驗身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但有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及人事顧問均指出,要求高層職位應徵者驗身是慣常做法,不存在違法。
西九管理局主席唐英年昨被問及正式聘用前有否要求謝卓飛驗身,他說下次招聘會這樣做,暗示當局「漏招」。管理局成員單仲偕其後證實該局並無要求謝驗身或提供健康報告,指這樣做可能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單仲偕又指出,謝卓飛的試用期為六個月,期間辭職須三個月前通知,否則須向該局支付代通知金,但由於謝今次是以健康理由辭職,故決定毋須他作任何賠償。他又說,獵頭公司承諾若應徵者在上任一年內辭職,會免費替該局再覓適當人選,由於管理局毋須重新招標委聘獵頭公司,相信招聘程序可略為縮短。
不過,本身是律師的平機會委員謝偉俊反駁《殘疾歧視條例》只規範已有僱傭關係的人,不包括應徵者,又指若有關要求違法,唐英年便不會說下次會補做,批評管理局自相矛盾、自打嘴巴、浪費納稅人公帑。事實上,現時港府聘用問責官員及公務員,均有要求他們驗身,其他公營機構及法定諮詢組織主管,則由該等機構自行決定,做法各異。
合眾人事顧問總經理蘇偉忠說,一般大機構聘請重要職位,都會要求準人選接受身體檢查,確保該人身體健康,可履行繁重職務,保障機構利益;至於以健康理由辭職,僱員一般須證明健康問題是自己控制不到,根本無法工作,非走不可,若有足夠理據,相信僱主會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