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走私活動是海關主要職責,但海關人員知法犯法,一而再涉嫌參與走私活動,令海關處於極尷尬的局面。一名海關關員涉嫌於去年先後三度在羅湖管制站,走私共一千二百支未完稅香煙過境,事後被廉政公署拘捕及檢控。該名男關員早前於粉嶺法院提訊,否認三項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罪,法庭將案押後至今日預審。
廿六歲被告鄭智鋒,報稱為香港海關關員,控罪指他在去年二月七日、十九日及六月十九日,在羅湖管制站未有向香港海關關員申報他的私人行李中,每次四百支即共一千二百支應課稅香煙,而有關數量已超越香港海關關長在憲報刊登的數量。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時隸屬羅湖檢查站乘客處理小組,職責包括旅客清關、預防和偵緝走私應課稅品。廉署早前接獲舉報,調查後揭發事件,案件於去年年底在粉嶺法院提訊,被告獲准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