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判刑網上募捐始被封

【本報訊】本港註冊的非牟利慈善機構達六千個,但一直欠缺法例監管,本案再次揭露監管漏洞。李國華創立的「香港施比受協會」,自他被捕甚至月前被定罪後,協會仍繼續網上募捐,到昨日判刑後網站才被封鎖。法律改革委員會慈善組織小組將於上半年公布研究報告,建議強制舉辦籌款活動機構需披露財政資料,但承認難以制訂網上籌款監管措施。

李國華○三年在港創立香港施比受協會並註冊為非牟利團體,其後在雲南勐海縣開設孤兒院「仁愛兒童之家」,期間因性侵犯女院童,被雲南省民政廳於○四年四月廿二日取締,○八年八月廿五日再通知協會停辦「仁愛兒童之家」,但協會自李國華○八年九月被捕後,仍在網上進行募捐,至法庭昨宣布判他監禁八年後,網站才被封鎖。

然而,各部門均表示無權監管網上籌款。社署稱網上籌款不屬公眾地方籌款,非社署監管。稅務局稱,監察慈善團體日常運作及籌款活動,並非該局職責範圍,但會定期覆查獲免稅慈善團體有否違反宗旨。警方則拒評個別人士或組織是否涉及調查,只表示可基於維護公眾安全取消社團資格。

法改會認難監管

社福界立會議員張國柱認為警方應介入調查,了解有關網站繼續籌款是否涉及欺詐,又認為事件反映慈善團體監管不足,促法改會盡快訂立《慈善法》的建議,加強監管慈善團體運作。法改會慈善組織小組主席陳智思承認,網上籌款難監管,不少機構在海外註冊,本港執法部門難監控,認為必須教育市民在捐款前注意之事項。他說,小組花了近三年時間已完成報告,現待法改會研究細節,相信很快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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