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政府是大輸家

行政立法關係因堆填區爭議一度劍拔弩張,正面對決一觸即發,後來政府為緩解緊張氣氛,避免公眾分散對施政報告的注意力,而暫時擱置爭議,令憲制危機得以解除,但事情還未完結。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日昨代表政府宣布:為避免行政立法當局對簿公堂,政府將不會尋求司法覆核。不過,政務司司長及律政司司長異口同聲表示,就法律觀點而言,政府沒有錯,立法會無權廢除特首發出的指令。

各執一詞,孰是孰非,由法院作出裁決,在普通法的憲制體制下,最具權威性。如今政府決定不入稟法院以尋求司法覆核,雖然可避過一場憲制危機,但留下長長一條尾巴,今後還有機會遇上,屆時或會避無可避。

政府與立法會對各自的權限有迥異的詮釋,殆無疑問。立法會主動進取,決意在內務委員會下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修訂其他附屬法例的類似情況,大有得理不饒人之勢,繼續向政府施壓。

綜觀兩陣對壘的結果,政府無疑是大輸家,政府長久以來建立的管治權威受到沉重打擊,是不爭的事實。傳統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作出的決定,在行政主導體制下,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今次政府臨陣腳軟,不敢造次,間接反映所謂立法會無權廢除指令的理據不足。

再者,作為政府的最高法律顧問部門,律政司的權威性及專業水平亦備受質疑,既然曾聘用前律政司唐明治及其他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最後也沒有勝算,面子固然難看,在司法界之中,恐怕亦會招惹批評。

更不能忽略的是,公共政策的制訂過程存在紕漏,過不了民意,也得不到議會的支持,進退失據,值得徹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