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外媒體報道,美國在上月決定,賣給台灣二百二十六枚新型戰術彈道導彈(ATACMS)系統及二十四套發射平台等設備,最大射程三百公里,總價九千多萬美元(約三十至四十萬美元/枚)。海峽兩岸報刊不約而同地稱這筆軍售為「創下美國對台出售攻擊性武器的先例」,不知道F16戰鬥機算不算攻擊性武器?
一九八一年六月七日,以色列出動八架F16戰鬥轟炸機,偷越約旦、沙特阿拉伯和伊拉克三國領空,往返飛行二千餘公里,投下十六枚八百公斤炸彈,一舉摧毀巴格達郊區的塔穆茲核設施。台灣軍方曾聲稱能用F16深入中國內陸一千二百公里轟炸三峽大壩。比起F16的打擊範圍,ATACMS陸軍戰術導彈那點「攻擊性」何足掛齒。
應中國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梁光烈的邀請,美國國防部長羅伯特‧蓋茨將於一月九日至十二日訪問中國,推動中美兩軍正常化交往持續發展。稍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將於一月十九日也應美國總統奧巴馬的邀請到華盛頓進行正式國事訪問,促進兩國政治經濟合作進一步全面發展。故傳媒所謂首次「美國對台出售攻擊性武器」的消息,雖然是中美外交的主要障礙,但也不過是香港腳之類的慢性皮膚病,儘管有時癢得要命,卻要不了命。
ATACMS戰術導彈長約四米,重一千五百三十公斤,最初的產品Block I裝有九百五十枚M74反人員子彈藥,最大射程為一百六十五公里。Block II裝設改良型導彈制導系統,融合了GPS,精度大幅提高,採用十三枚BAT子彈藥,能即時摧毀在三百公里距離移動的裝甲部隊。它部署在澎湖就能威脅福建一線港口和導彈基地,算是台灣反擊解放軍彈道導彈的撒手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