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在《論公德》一文說:「道德之本體一而已,但其發表於外,則公私之名立焉。人人獨善其身者謂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謂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無私德則不能立,合無量數卑汙虛偽殘忍愚懦之人,無以為國也;無公德則不能團,雖有無量數束身自好、廉謹良願之人,仍無以為國也。」
公德和私德的分別,在於前者是個人在公共空間下對其他人表現的德行,而後者屬於個人在私人生活下的個人操守和行為。梁啟超認為,公德、私德是一體兩面的概念,它們都是道德,只是表現於不同領域,但公德、私德同樣關係到一個國家的國民性。他甚至認為,公德乃是私德的推演,有私德才能夠發揮公德。
誠如《大學》有云:「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個人人生境界和道德學識與社會政治理想之契合而成的「內聖外王」之道。簡言之,只有個人私德良好、人格理想的人才能發揮公德,管治好國家。
可是,西方社會卻把公德與私德區別分明,自由主義思想認為,只要不影響公眾利益,一切個人行為皆須受到尊重。有西方學者認為,人們的政治判斷經常有一個誤區:私德好公德才會好,這就會給某些人專打政治人物私德牌的理由。因此,縱然華盛頓、傑佛遜、羅斯福、甘迺迪等多位前美國總統都是有才幹的「好色之徒」,每每遭到涉及私德的輿論批評,但因非涉及公眾利益,都無礙其總統之位。
故有人認為,現代政治並非聖人政治,以私德凌駕公德,是否需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