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助友逼少女口交 男子判囚

【本報訊】離家出走十五歲少女在街頭遇上男友人,遭對方夥同兩名男子挾持,將她由大角咀帶到旺角富榮花園附近的公廁,其中兩男推少女入廁格後反鎖廁門,並強迫少女替其中一男口交,期間在公廁外「睇水」男子見有巡警途經即示警,各人四散。女事主事後報警,警方先後拘捕涉案三男。案中女事主的男友人亦即首被告早前承認協助教唆他人非禮罪,法官考慮案情嚴重,判囚八個月。

犯案時二十歲的首被告張毅勤,早前承認一項協助教唆他人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五月八日至十五日間,在旺角富榮花園公廁內,教唆十五歲次被告非禮十五歲女事主X。次被告早前承認非禮罪判入勞教中心,而案中負責「睇水」的第三被告梁德文(廿歲),早前被裁定協助教唆非禮罪成,案件押後一月十二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84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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