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這口井裏盡是污泥濁水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北京提出了九七收回主權,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對於這個方針,當年港人和國際社會信者不多,充滿疑慮,港人和投資者「用腳投票」,表達不信任。北京對此很在意,鄧小平及中央大員為了安定人心,展現實施「一國兩制」的最大誠意,多次對港人說,九七後北京絕不干預香港事務,絕不派京官治港,對「共產黨可以照罵」。當時,北京對香港方針的側重點是只要能人心穩定,只要肥鵝繼續生金蛋,香港可以有很多「特權」,包括尖銳批評共產黨和大陸當局的「特權」。北京那時也擺出一副共產黨不怕批評,共產黨是罵不倒的架勢,很「大度」,滿不在乎。

然而「六四」事件後,北京一度又彈起了香港是「反共基地」、「前哨陣地」的老調,好像要對九七前後的香港「高度警惕」、「有所收緊」、「準備鬥爭」似的。不過,隨着鄧小平「九二南巡」,提出「主要防左」,北京又對香港逐漸溫和,那些「老調」只起了一點干擾作用。但是,政治「平衡」出現了,中共第三代核心用「形象的比喻」來詮釋鄧小平的「一國兩制」,「發明」了「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不犯河水」的說法。這種說法,埋下了某種伏筆:九七後,香港人若批評共產黨,罵共產黨,算不算「干預內地事務」呢?算不算「井水犯河水」呢?

按照「一國兩制」的安排,按照香港制度市民享有的公民權利和言論自由,香港人和媒體批評和罵共產黨,指摘大陸當局的施政,當然算不上「干預內地事務」,不能說是「井水犯河水」。不過,朝廷官員未必這樣理解,他們傳統的意識形態一貫認為,大凡言論、文章、批評、揭露、表達意見、上書等等,都可以構成對其「權威」、「尊嚴」、「施政」、「司法」一種「犯」。這些都是「水」,而水是有物質性的,有衝擊力、破壞性的,何況香港這口老井裏盡是些資本主義的污泥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