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井水犯海水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大人一句「井水不犯河水」,為趙連海案再度掀起漣漪。本來呢,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人有香港人的生活,內地人有內地人的生活,你喝你的好奶,他喝他的毒奶,你走你的陽關道,他過他的獨木橋,大家確實不應互相干涉。問題是,如果你的鄰居是虐待狂,整天無緣無故打小孩,甚至搞出人命,難道你也不能出聲嗎?

孟子說,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然而按照北大人的邏輯,即使你乍見孺子將入於井,也不許有怵惕惻隱之心,否則就是井水犯河水。

既然如此,內地當局大可不必再委任港人做甚麼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職責是監督政府,建言獻策,可是如今他們連仗義執言也不行,甚至連正常提意見也被視為井水犯河水,那他們還能做甚麼呢?做舉手機器?做橡皮圖章?還是免了吧,要找舉手機器和橡皮圖章,內地多的是。

王光亞大人還有一句非常精闢的語錄,他說內地司法獨立,別人不應干涉。善哉!十三億中國人好像盼星星盼月亮一樣地盼法治盼司法獨立,原來法治和司法獨立就在眼前,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可惜的是,這種司法獨立實在太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一般平民百姓和凡夫俗子根本感受不到。

現在大家終於明白,為甚麼香港人心至今未能回歸,一國兩制嘛,如果人心回歸了,井水豈不是天天犯河水,不,應該是犯海水才對,中南海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