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貝沙灣豪宅、經營凍肉公司的富商夫婦,日前因公司的人事管理問題在家中發生激烈爭執,二人先口角繼而動武,家傭及女兒目睹事件勸止不果,遂報警處理,最終雙雙被捕及送院。案件昨於東區法院處理,二人獲准以一千元自簽守行為一年,毋須留案底,裁判官告誡二人在守行為期間,不得再干犯任何暴力案件。
兩名答辯人是賴友忠及其妻于丹,均年約五十多歲,二人已結婚廿二年,與女兒同住港島貝沙灣一單位,二人昨並無聘請律師代表。
庭上所見,二人候訊時刻意分開坐各據一方,其中額頭貼着紗布、頸項有明顯傷痕的賴,獨自坐在旁聽席的最後排,臉容嚴肅;于則與三名女親友同坐較前排,期間以披肩裹身,表現疲倦,行樓梯時更要親友攙扶。二人應訊後亦「前後腳」離庭,全程沒有交流。
控方案情指,二人在十二月廿八日晚上十時半,就共同經營的凍肉生意之人事管理問題發生爭執,期間賴將于推落地,致她左手㬹、頭皮及頸項受傷紅腫;而于其後亦以茶壺擊打賴的額頭致流血,在場的家傭及女兒目睹事件後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後上門拘捕二人,警誡下他們承認有互相毆打對方,二人並被送院接受檢查及治理,翌日出院。由於二人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意及願意守行為,警方最終允許案件以守行為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ESMP 211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