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為免一屍三命,日前罕有地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准許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一名懷有雙胞胎超過廿四周的孕婦終止妊娠,結束孕婦體內其中一名患嚴重甲型地中海貧血症胎兒的生命,藉以挽救母體及另一名正常胎兒性命。威院發言人表示,高院在醫管局入稟當日已批准其申請,院方已替孕婦完成進一步確診測試,待得出結果才作人工流產。
三名申請人分別是醫管局及兩名代號Y及Z的人士,答辯人是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涉案尚未出生的雙胞胎屬Y的胎兒,其中一名胎兒不正常,另一名胎兒則正常,申請人打算在不正常胎兒被確診患嚴重甲型地中海貧血症後終止妊娠,結束不正常胎兒的生命,並要求高院盡快頒令。
入稟狀指為挽救Y的生命有必要終止妊娠,同時亦可保存另一正常胎兒生命及令正常胎兒日後不會出現身心不正常,並符合Y、Z及正常胎兒的最大利益,但入稟狀內無詳述孕婦的其他資料。
威院指,該院本月十日接獲私家醫生轉介此個案,孕婦當時懷孕周期近廿四周,雙胞胎其中一名胎兒臨床診斷患嚴重甲型地中海貧血症,出生後不能存活,並會影響另一名胎兒健康和生存機會,以及母親健康和生命。由於問題胎兒現已超過廿四周,故醫管局連同該對夫婦,在本月廿四日緊急入稟高院,並於同日獲法庭頒令可作合法人工流產。據悉,申請人Y及Z是一對港人夫婦,而醫管局十多年前曾處理同類個案。
曾任職公立醫院的婦產科專科醫生馮德源稱,懷有超過廿四周、因地中海貧血症要終止懷孕的雙胞胎個案較罕見。威院過往曾處理類似個案,有懷孖胎超過廿四周的本地女子,因胎兒患雙胎輸血綜合症,需終止其中一名胎兒的生命,但因人工流產手術風險很高,最後另一名正常胎兒亦不保。
馮解釋,夫婦可在計劃懷孕前化驗血液,了解體內有否地中海貧血症的遺傳基因。若發現二人均有相關基因,便有四分之一機會誕下地中海貧血症嬰兒。而早期的超聲波檢查,亦可診斷胎兒是否有地中海貧血症,以協助孕婦盡早作人工流產。
法例規定,胎兒超過廿四周,因屬於已成形的人,只能因繼續懷孕會危害孕婦性命,或嬰兒出世後會因身體或精神不健全而致嚴重弱能,才可作人工流產。
案件編號:HCMP 26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