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的手法層出不窮,警方近日至少揭發兩款「變種」街頭及電話騙案,包括首次在港出現的「代領六合彩騙案」。警方發現有騙徒手持「中獎」六合彩彩票,於投注站附近兜搭受害人道:「先生/小姐,我中咗六合彩二獎,但我冇香港身份證,你可唔可以代我領獎?」雙方再瓜分獎金,但要先繳付抵押金,當受害人持「中獎」彩票到馬會投注站領獎時,才揭發彩票曾被人做手腳,過去四個月已有八人中招,涉款十八萬元,其中一人更被騙去五萬元。警方已鎖定騙徒身份,同時提醒市民持偽造獎券領獎可被控行使假文書罪名,可能隨時惹上官非。
警方資料顯示,單是今年七至十一月,本港便發生八宗代領六合彩騙案,騙徒全部得手,其中七宗發生於旺角及深水埗一帶的投注站,餘下一宗則發生於藍田一間投注站。據受害人形容,騙徒清一色為女性,其中一人年約四十多歲,面容瘦削、中等身材;另一人則年約七十多歲,全部操本地口音;受害人則有男有女,年齡為介乎五十歲至八十歲的較年長人士。
警方西九龍防止罪案主任徐睿聯表示,騙徒會在投注站附近兜搭受害人,然後展示一張印有上期六合彩二獎中獎號碼的彩票,再以各種理由,包括聲稱自己「冇時間」、「冇香港身份證」又或者「持雙程證」等,未能親自領取獎金,要求受害人代為領獎,再作「五五分帳」或給予酬勞,但要受害人先繳付部分獎金作抵押,由二千至五萬元不等,其中一宗案件,騙徒以六千七百元將彩票「賣斷」給受害人,亦有一宗案件的獎金聲稱高達一百二十萬元。
徐指出,由於「中獎」彩票上的攪珠期數及日期均與上期六合彩一樣,受害人不虞有詐,但當他們持「中獎」彩票到投注站領獎時,即未能通過馬會的儀器,始發現騙徒是按上一期六合彩開彩的二獎中獎號碼購買彩票,再於彩票上的攪珠期數及日期資料做手腳,由於技術高超,單憑肉眼難以分辨,相信是經過精心策劃。至於為何只要求代領取「二獎」獎金,警方相信是因為有關獎金金額可於各投注站領取所致。
徐續謂,警方已根據投注站的錄影帶,鎖定騙徒身份,正調查背後是否有集團操控,但就呼籲市民切勿因為一個「貪」字而惹上官非,因協助騙徒持假彩票領獎,除蒙受金錢損失,更可被控行使假文書罪名,得不償失。
馬會發言人表示,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發言人又稱,中獎者只要年滿十八歲及出示有效的中獎彩票,不論是香港居民、內地人士或外地遊客,均可領獎;如頭獎或二獎獎金超過五百萬元,中獎者須致電馬會熱線登記,若五百萬元以下獎金,中獎者可到投注站領取,而歷來最高的二獎獎金為今年復活節金多寶,高達四百卅三萬元。
記者鄭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