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龕位問題政府無能

任何一個自稱負責任、有承擔的政府,謀劃長遠,重視解決經濟與民生的深層次矛盾,是施政的重要議程。相反,迴避矛盾,甚至視而不見,無法回應市民的合理訴求,那肯定不是一個稱職的政府。

曾蔭權的述職之旅,中央領導人提出「三件事」必須做好,其中兩件事,如結合起來看特區政府的施政成效,是很有意思的事,也發人深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這是一件事;抓緊謀劃未來發展,是另一件事,兩者其實關係非常密切。

請看當前困擾全社會的骨灰龕不足及違法興建問題,恰恰反映特區政府對骨灰龕未有謀劃長遠,以解決人口老化、家家戶戶都擔心何處覓陰宅的問題,已經成為當前突出的矛盾。

過去大半年,政府為骨灰龕政策展開檢討及諮詢公眾,過程中凸顯政府施政缺乏長遠視野及處事拖沓的官僚作風,令問題年復一年積累,計時炸彈終於爆炸,一發不可收拾。

八月下旬,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回應城規會猛烈批評時承認,政府過去五至六年雖然努力物色土地,計劃合共提供二十四萬個龕位,但最終因為地區人士反對而不得要領,正正反映政府未能銳意進取,下大決心面對挑戰,左三年右三年,實在蹉跎歲月。

天怒人怨下,政府還是不解決問題,於是,違規興建龕場如雨後春筍,再則,政府因為法例滯後及部門欠缺協調,互相推諉,結果未能依法施政,令公眾無所適從。

日前,發展局公布的首批八十一個骨灰龕場,當中竟然有五十二個屬於違規興建,局方把責任「卸膊」於市民,期望消費者自行選擇,對於墮入陷阱的市民,政府打官腔,表示違規龕位可暫放,但「長遠必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