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認串騙胞姊五萬元

【本報訊】雙失青年與友人涉嫌合謀到胞姊工作的地點假扮遭友人追債,「中計」的胞姊不惜向財務公司借錢,十天內替弟還逾五萬元債,惟青年食髓知味,兩天後重施故技,要求胞姊再代還四萬元被嚴拒及表示會報警後,青年始坦承騙財,他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三項串謀詐騙罪,友人則不認罪,案件押後明年二月廿三日再訊。

雙失的首被告李松潮(十七歲)及報稱送貨員的次被告簡偉池(卅六歲),同被控去年七月十三日、廿三日及廿五日,合謀欺詐李姓女事主(廿三歲)共五萬二千零八十元,及企圖誘使女事主賣掉財物以再付三萬九千元。

首被告昨認罪後求情時稱,不認罪的次被告才是案中主謀,又指遭次被告威脅要打他及騷擾其胞姊,他才與次被告合謀行騙胞姊,又稱自己從無得益。惟裁判官認為「在無利益下幫外人呃屋企人」的說法有違常理,決定就此爭議事項另開聆訊後始作判刑,屆時並會定下次被告的審期。

案件編號:KTCC 758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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