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斃好老師司機今判刑

好老師諸志成去年平安夜早上返校途中遭醉駕司機撞斃一案,被告原定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惟法官聽罷辯方求情及公開道歉後,將案再押後至今日判刑,但表明此案必須判監。諸志成遺孀劉惠賢昨到庭旁聽,首次親眼見到撞死自己丈夫的司機,她並無太大感覺,只是對丈夫思念未減;她自言會與兩個兒子努力生活下去,希望做錯事的人知錯,司機要重視生命,但願丈夫是死於醉駕的最後一人。

自諸志成離世後,同為教師的諸太與兩名兒子相依為命,諸太今日需上課,未必可到庭聽取判決,她亦沒有多想刑期長短的問題。她早前向本報表示,事發後幸有親友及社會各界支持,令他們一家重新振作,她和兒子很努力地生活,不過,「始終一個完整嘅家庭就咁無咗,兩個仔依家表面上無嘢,但佢哋心底永遠唔會回復到」。

冷淡回應被告道歉

一家成為醉駕受害人,堅強的諸太不再怨天尤人,她反過來勸勉所有駕駛者,無論喝酒或服藥後,千萬不要駕駛,「尤其係發生咗呢啲死亡事件,對所有人都有好大影響,希望每個人都做個盡責嘅司機!」諸太無正面回應會否原諒涉事司機,只強調每個司機應為己為人,切勿醉駕。她昨在庭外被問到對被告公開道歉之感受時淡然道:「我只係諗到我先生!」又指被告從未向她發出道歉或慰問信。

任職運輸工人的廿四歲被告周沛揚,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一項酒後駕駛罪,法庭為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作參考,將案押後昨日判刑,惟辯方昨向法庭作進一步陳詞,指被告對事件已深感後悔,坦言知悉判刑長短均無法補償死者家人之傷痛,但仍望法官予以輕判,法官考慮後將案押後今日判刑。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在秀茂坪順景街與利安道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而令諸志成死亡,另指被告被驗出每百毫升血液內含一百四十四毫克酒精,較法定限制五十毫克酒精超標近兩倍。

案件編號:DCCC 92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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