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今年八月初入職為貨車司機,早前曾就青嶼幹線貨車時速限制問題向1823電話中心查詢,當時職員指司機只需留意路邊交通標誌即可。郭先生日前駛經青嶼幹線時按1823職員所指,根據路邊交通標誌行駛,「我見到個交通標誌寫住時速百一,我就開八十幾,諗住一定冇事,點知最後收到張告票!」
1823電話中心發言人承認,當日郭先生查詢有關時速限制時,服務主任指駕駛者應留意沿路交通標誌,其後向運輸署查證後,得悉中型貨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限制為每小時七十公里。該中心已提醒職員有關限制,並向郭先生致歉。
跟進個案的葵青區議員黃炳權認為,問題可能與1823中心電腦資料清晰度不足有關,要求當局改善系統及加強前線員工培訓,「絕對唔可以斷估咁話畀市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