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強人所難

昨天寫曾俊華去年以「扮嘢」形式諮詢財政預算案一文,其實是看了特首辦拍曾蔭權和MC Jin合演的聖誕Rap歌有感而發。不過,從報章上的評價,以及在播放片段的網站網民留言來看,幾乎是一面倒劣評。

批評的重點有幾方面,一部分是指內容,在聖誕節期間拍賀節Rap歌理應輕鬆愉快,卻連帶講起錨和學制改革,似乎是格格不入,就好像年初一叫兒子早起床溫習功課一樣,有點殺風景;而另一些評論指,Rap歌是反建制的文化,以此去為政府宣傳,似乎是用錯手段。

這些批評可能是有理,但也可以說是不同見解,因為這是觀點,當中自然可容爭議。但用回昨日本欄的主題,表演是專業行為,要曾俊華扮諸色人等去聽取民意,大家會覺得生硬和格格不入,這就是以非表演專業的人士去做表演工作的必然壞後果。

在那段Rap歌之內,曾蔭權的工作比曾俊華輕鬆一點,因為是做回自己。但要在鏡頭前,去扮演自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差事,一舉手、一投足、做反應、拍手喝采、開懷大笑,是在指定時間、指定場景之下來做,表面上是做回自己,但實際上是扮一個等同自己身份的人。

然而,在自己不想笑時偏偏要大笑,在別人叫你走動時才舉步,看着稿子內容去做反應,這是名副其實的表演。表面上這表演比曾俊華的扮嘢容易一點,但也僅僅是容易一點而已,要扮得好,也是非常艱難的任務。

有人說,政治就是表演事業,此說對錯不在此討論。但就算是對,也要分清楚當事人能否應付這表演和表演的難度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