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附近垃圾桶有錢執!內地犯罪集團藉致電行騙多名事主,指他們的親友遇上麻煩,要事主們將巨額現款放在公立醫院或公園附近的垃圾桶內,便可擺平事件。其中一名女事主按指示,把廿萬元放在廣華醫院對面的垃圾桶後,卻被拾荒漢捷足先登「執到寶」並拒絕交還,最後驚動警方,負責取錢的騙徒惟有空手而回。但他仍繼續把垃圾桶當作取款處,最終被警方悉破拘捕,被告昨於區院認罪,被重囚四年。
廿五歲內地被告吳建兵,報稱侍應,承認兩項串謀洗黑錢及兩項洗黑錢罪,控罪指他在今年六月八日至十一日期間,指示四名男女事主將錢放在多處地方的垃圾桶內,涉款達卅一萬元,其中兩次他成功取走款項。
案情指,被告今年六月七日持雙程證來港,首名事主姓黎家庭主婦(五十九歲)在同月八日在家接獲來電,指她女婿當了擔保人未能還款而被禁錮,對方更指示黎把廿萬元贖款放在廣華醫院對面的垃圾桶。
黎依足指示放錢,惟她步離垃圾桶不足五十呎,對方來電稱錢遭他人拿走,黎回頭見一拾荒漢拿走巨款,她即上前理論不果,二人最終報警。拾荒漢向警員表示見垃圾桶「有錢執」遂拿走,被告曾現身要他交出但不果,被告便離開。警方調查後發現黎的女婿安全,黎最後亦無損失。
第二男事主(七十四歲)及第三男事主(四十八歲)均收到電話指兒子欠債,二人按被告指示,分別在六月九日及十日,於伊利沙伯醫院及長沙灣公園的垃圾桶放下三萬及二萬元現款,被告成功取款,而兩名男事主事後發現兒子無恙,始知受騙。
第四事主是戚姓家庭主婦(六十歲),她在十一日接電指其兒子欠錢被打,答應付六萬元,惟她到銀行提款時神色慌張,出納員覺事件有異暗中報警。警員與戚接觸並發現其子平安,叫戚用白紙代替現款,按指示往南昌公園,惟被告致電指懷疑警方知情,着戚轉往寶血醫院,最後要她把錢放在大埔道休憩公園花槽。被告取款時被捕,警方在他身上發現兩張匯款收據。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今年三月在深圳認識「偉哥」,對方介紹他到港「工作」,並稱可獲一成半利潤。被告按指示與事主們聯絡,他兩次成功共獲五萬元,已即時全數匯款至江門一個戶口。 案件編號:DCCC 88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