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na罪有應得 網民:大快人心

Amina由二○○一年至今的十年間,三度襲警而被定罪,但每次都獲法庭以不同理由輕判。其中在今年一月她掌摑男警員的過程經電子傳媒直擊播出,全城嘩然,但她最終仍只獲判感化、停牌及罰款了事,激起市民憤慨,「香港法治已死」、「無天理」之聲此起彼落。大批網民昨聞Amina終被判監後,均高呼大快人心。

網民形容是全港市民「聖誕嘅最佳禮物」,有網民則揶揄Amina入獄後可能會高呼「我要打十個!」直言對懲教職員極為擔憂。

以精神心理作藉口

Amina○一年六月首次襲警時年僅廿五歲,她當時在中環卑利街酒吧與任職酒吧副經理的男友爭執後,先在門外刑事損壞一盞燈,再襲擊到場警員高捷。案件經審訊後她被裁定襲警及刑毀兩罪成立,惟裁判官接納被告求情指,她此前並無任何案底,干犯罪行亦不足令其入獄,判她兩罪分別罰款三千及六千元。

及至○八年七月十三日凌晨,當時卅二歲的Amina在中環伊利近街因使用信用卡付的士車資被拒,而與司機爭執,期間她將信用卡擲向司機臉兼踢對方腳;女警到場調查時,她用手袋擲向女警臉,再踢女警腳及下腹,兼拉扯女警制服;Amina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罪,她承認控罪,法庭判刑時指控罪嚴重原本須判監,但不能忽視Amina受精神及心理問題困擾,加上她已採取成熟及負責任的方法去解決問題,故可免監禁,改以二百四十小時服務令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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