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度襲警罪成仍獲法庭「放生」的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姪女Bokhary Amina Mariam,未有珍惜法庭輕判感化的機會,還拒絕跟感化官合作,裁判官經過兩日研訊其感化進度報告後,昨裁定她違反五項感化令條件,決定改判她入獄六星期,更拒絕批准她保釋等候上訴,即時將她收監。Amina隨即就判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院今早會研訊是否准許她上訴期間保釋外出,若Amina的申請仍被拒,她今個聖誕及元旦便要在監牢中度過。
東區法院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昨指,Amina故意阻礙感化官對她的監管,已令感化令變得毫無意義,胡官遂下令撤銷原判的感化令,並以她已第三度干犯同類控罪,改判她即時監禁。律政司早前已就Amina原審判刑太輕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已排期下月聆訊;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昨透露,律政司或會放棄就襲警罪刑期的上訴,但仍繼續就她拒絕提交呼氣樣本的判刑作上訴。
胡雅文經過兩天閉門研訊Amina的感化進度報告後,昨日正式裁定Amina違反七項感化令條件的其中五項(見表),指她在接受感化令兩個月後,開始拒絕向感化官提交資料,包括制止美國戒酒中心直接向感化官披露她接受療程的資料及情況,以致感化官無從作出監管。
辯方力陳Amina的不合作態度,源於香港市民對她的「關注」,令她覺得自己成為香港的「頭號公敵」,受到不公平對待,加上傳媒屢次報道她的私人資料,令她發展出妄想偏執心態,以致她不信任感化官,以為將個人資料交出便會遭到公開。
胡雅文指感化官是以忍耐、寬恕、熱心及專業態度對待Amina,相反Amina表現不合作和不信任,故感化令已變得毫無意義,遂批准感化官的申請撤銷感化令。胡還「踢爆」Amina:「你去美國戒酒中心兩個月後發生咗啲事令你唔開心,你未住夠三個月就想走,感化官警告你唔可以走,你先唔再畀佢知你嘅事,根本同甚麼妄想偏執無關,呢個只係你意圖為你嘅唔合作而開脫嘅藉口」。
雖然辯方曾提議法庭即使撤銷感化令,亦可以警告、罰款又或改判緩刑代替,並重申:「阮偉明裁判官(原審裁判官)都話Amina係病人唔係壞人。」又說判她監禁,會將她已見效的治療進展一把推倒。
但胡雅文說:「當日阮官都係以為你會遵守感化條件至會判感化令」,而綜觀案情加上Amina已第三次犯襲警罪,試過罰款、社會服務令及感化,除判監禁外已別無選擇!」胡官考慮到Amina最初兩個月感化表現良好,故採納以九星期為判刑起點,認罪獲減刑三分一,總刑期為六星期。辯方隨後向胡官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拒絕。半小時後再要求胡官覆核拒絕保釋之決定,結果仍失敗。胡官拒絕辯方申請時直言,看不到辯方就此案有成功上訴的機會。
案件編號:ESCC 135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