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六歲男侍應,趁妻子受託代人照顧兒子的女同學時,涉嫌數次隔着內褲撫摸該名年僅七歲的女童,女童事後向母親投訴下體疼痛,才揭發事件。涉案男侍應被控一項非禮罪,昨被押往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保釋至明年一月再訊。
被告馮志偉有一次普通襲擊罪的紀錄,已婚育有七歲兒子和兩個月大的女兒。控罪指被告在今年三至六月,於深水埗的家中非禮女童X。控方以恐防被告干擾證人為理由,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卻指X是被告兒子的女同學,X的母親因為當按摩員而要返夜班,便託被告妻子代為照顧X。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與X並非住在同一幢大廈,也不知道X住所,不會干擾證人,希望可保釋外出。
裁判官准被告以兩萬元現金保釋,但叮囑被告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事主和其家人,否則,就會違反保釋條件和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編號:KCCC 531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