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官阻作供 男子甩襲擊罪

【本報訊】有廿年審案經驗的裁判官梁榮宗,原本已於○八年退休,但在退休一年後以暫委裁判官的身份重返法庭審案,並裁定一名男子在健身中心用重逾一百廿磅的舉重鋼鈴襲擊他人罪名成立。

上訴至終院得直

被定罪男子雖被罰款一千元,因不滿梁官在審訊過程中多番阻撓他盤問證人和作供,堅持上訴到終審法院,最終洗脫罪。案情指上訴人陳永霖於去年三月,在灣仔一健身中心內,手持一個兩端各置有六十磅鐵餅、長逾三呎、總重逾一百二十磅的鋼鈴。當陳行經一條寬約三呎的通道時,與案中事主碰撞,兩人隨即爭執。事主聲稱陳欲再向他施襲,結果驚動健身中心人員報警。陳不排除無意中撞到事主,但否認有向對方施襲。終院早前已判陳上訴得直,昨頒發書面解釋,並批評梁官於審訊期間多項不恰當行為。首先,陳在三呎闊的通道上,揮舞極之笨重的鋼鈴打人,其可能性已經成疑,梁官對之視而不見。

終院又指,陳在盤問事主及作供時,想提出案中疑點,卻不斷遭到梁官打斷,令陳無法建立辯方案情,顯示出梁官有偏見。

案件編號: FACC 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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