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縱火狂徒公然在警署周圍連環放火,犯罪學家黎定基認為,其動機可能與轟動全城鏹水彈案中的「鏹魔」一樣,不排除是向警方報復或要挑戰警權,犯案者可能曾被警員盤問或調查,感到不快而懷恨在心。
黎定基指出,縱火動機一般不外乎黑社會收陀地勒索、報復、及尋求刺激的縱火癖。但從昨日的連環縱火案中,除花園街外,其餘兩個地點均只是燒毀木箱爛櫈,看來似乎並無特別針對排檔,涉及勒索的機會不大,相信屬報復及縱火癖者所為居多。
由於三處縱火案現場皆圍繞警署附近,向警方報復及挑戰的意味極濃,黎定基不排除犯案者因經常在區內被警員盤問或調查而懷恨,向警方報復。這類犯案者通常都是居住同區,圍繞熟悉的環境犯案,除非犯案者極為聰明,才會轉移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