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霸地掛橫額寸土必爭

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在選區張貼橫額匯報「政績」及爭取訴求,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在非選舉期間,地政總署及房屋署會分別監管此類豎立在路旁及屋邨的非商業宣傳品。不過本報追查下,發現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擬利用灰色地帶多掛宣傳橫額,除了佔用其他人士配額外,亦跨選區張貼,更奇怪的是,有議員及團體為轄下職員張貼疑帶有宣傳成分的橫額,惟兩部門卻「隻眼開隻眼閉」,懶理橫額「亂晒龍」。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資料顯示,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在非參選期間於路旁展示的非商業宣傳品如橫額,受地政總署「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規管,而此類宣傳品(包括政府部門、議員及組織等)如張貼在屋邨範圍,則屬房屋署監管,兩部門會就懸掛地點及內容,監管宣傳品是否違規。

容許張貼非牟利資訊

不過,有關審批準則及程序,似乎未有清晰的釐定。以路旁的宣傳品為例,地政總署只要求內容要符合本港法律。至於公共屋邨,房署則要求宣傳品內容屬資訊性及非牟利等。雖然署方規定張貼宣傳品的位置不可轉讓他人,但近期有人疑利用灰色地帶借用其他人的配額,張貼橫額以助宣傳。

「呢張橫額明明係立法會議員話舉行新移民講座,但橫額上面,又無端端貼多張印有另一個區議員姓名嘅白紙,究竟呢個講座係邊個搞?」近期部分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的宣傳橫額,引起不少居民滿腦疑團。本報於元朗區屋邨巡查發現,不少此類橫額也另貼上一張印有另一名區議員姓名的小白紙。例如在一名區議員的多張橫額上,便各自出現了另外四名區議員的姓名。而在立法會議員的海報,也出現同類情況。

原來該類橫額的真正申請人,正是被印在白紙上的區議員,他們疑將橫額的配額借給其他人士使用。有區議員直指,公屋橫額位有限,以該屋邨為例,除該選區議員有兩個橫額位外,其餘同區每名議員只可以入一張標申請,但未必能獲發橫額位置,而有政黨為確保取得大部分有利位置張貼橫額,每次也出動十多名黨友抽籤,為免被指將配額轉讓,便象徵式在橫額貼上申請人名字。

有疑借出配額供人使用的區議員,更坦言:「借出係唔可以,但政府只要求海報上有申請人嘅名,所以自己無違規,依家全港都係咁!」他批評房署、地政總署漠視問題,令各區也有不同準則。借用別人配額的區議員稱因無抽獎命,黨友才協助抽籤。而同樣借用區議員橫額配額的立法會議員則說,很多地區工作交由同事幫忙,若發現有不妥當,會作出改正。

除了借配額問題外,早前在區議會會議上,也有油尖旺區的區議員被同區議員批評跨區宣傳,多次違規在路旁張貼共六十四張橫額。被越區宣傳的區議員直言,每位民選區議員其實在所屬選區內已獲分配十五個指定位置貼橫額,而他在今年八月會議上,亦曾要求當局要嚴謹執法,惜情況依舊。被指越區的區議員則稱,他是因辦事處在對方選區內,才在上址懸掛海報通知街坊開會。

此外,本報巡查新界一屋邨時,亦發現有立法會議員及社區團體聯合張貼多張印有一名人士大頭照的橫額,部分內容列出其訴求,有街坊認為有個人宣傳之嫌,亦發現橫額上的聯絡地址是立法會議員的辦事處。

房署地署扮盲懶清拆

就懸掛橫額問題,房署發言人表示,鮮有接獲投訴,署方無統計分類,如有人違規張貼,房署會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即時清除。地政總署亦指,食環署有權清拆違規宣傳品,追收費用。

對立法會議員及團體張貼一名人士的大頭照橫額,立法會秘書處指,該人士非有關議員用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所聘請,處方將投訴轉交有關議員處理。房署則回覆指,該人士為團體及有關議員的職員,為此在橫額上印上其聯絡資料。至於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已將本報查詢的個案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文:杜寶琪/圖:馮溢華、崔祖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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